地下車位是指開發商根據小區修建性詳細規劃中車位配建指標要求及其對經濟利益的總預期而建造的,在建筑物的地下空間分割出來的開放式停車場所,包括利用地下人防設施改造的地下車位。根據《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三十三條“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形成的停車場所,作為公共配套設施進行處理”的規定,地下車位應按過渡成本對象核算成本。實操中,地下車位的成本扣除是一項政策性強、業務十分復...
2020-10-19